《灿烂的舞台》的插图。 |
小的时候,没有没有什么特别的感觉,偶尔会觉得手中拿着一本书的女生很美,很有气质。自己也希望可以成为手中有书的气质淑女。
慢慢地,自己开始爱上了书。先是看些短篇故事和图书。在六年级生日时,第一次要求爸爸送我一本少年科学百科全书(因为,从小,每一年的生日礼物都是彩色笔,十年不变。这也是因为我很喜欢彩颜色,一年可要用上一盒的彩色笔。)
上了中学,开始学看小说,第一本科幻小说是卫斯理的《换头记》。过后,爸爸偶尔会带我去租小说,如金庸、古龙的小说。
我看小说有个怪癖,就是不爱看爱情小说或苦情小说。只要是悲剧结局的小说,我都提不起劲儿看,很排斥。我总是有个观念,人生苦短啊,世上的悲剧也太多了,为何还要虐待自己的精神,去看一些哭哭啼啼地小说呢?看书的目的,除了增广见识,也是让自己放松心情和减压的。这这个时候看些苦情的故事,可不是苦了自己吗?反而得不到情绪上的解压,却让自己更忧郁。
虽说如此,这也只不过是我个人的喜好。
上班后,自己口袋里有钱了,就开始买很多书。心里有一个愿望,就是希望可以将自己的家变成小型图书馆,可以收藏各类的书籍。现今,我书房里的书橱已经满了,其实大部分的书都没有看完。我都回选择性的读。比如,今天看四、五篇三毛的作品,明天看张曼娟的几篇作品。我的卧房、书房、大厅、厨房、汽车、背包……都会,至少有一本书,大多是短篇散文或杂记。只要我喜欢,随手随地都可以拿到一本书。由于我要兼顾读书和上班,还要照顾家里的大小事,我都尽量不让自己感到太压力,选择的书籍大多不会太长或太沉重的内容。
书,是一个很特别的朋友。只要有书,我就不怕寂寞孤单。
与书生活久了。感觉它好像会在说话。它说的,不只是书中的内容,还有作者的思维和内心世界。在我还没有开始写书时,我无法了解一个作者内心世界是一个怎样的世界。我的感受只限于书中的故事,被感动的也只有故事里头的情节,无法深入去了解作者本身的内心世界。
投入写作后,开始学习从多面角度来阅读,尝试听听作者本身的心声。作者的一个字,一个句子都足以代表作者当下的心情和感受。而自己在不同的时候或情绪,也会读出不一样的意境。
2009年时,我们开了一间网路书局,为的也是可以介绍更多好书给大家。在那个时候,自己的开了一个新的部落格,名“书。语”,取自书本的话的意思。那时,没有真正的花时间去经营这个部落。
最近看了鲁豫的文摘,就像她说的,还再这里呆着做什么呢?她很明确的知道自己要什么。勇往直前。
我还再这里犹豫着做什么呢?去做自己该做的事,去做自己想做的事吧!
“书。语”,不知是一个部落格,也是我梦想中的一个转泪点,是我人生的另一个舞台。
(原稿:“阿诗足迹”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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